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这十年:为人才助力,为创新加速

 从勇攀科技高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硬核力量到发展改善民生的累累硕果,科技的分量,前所未有之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每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党中央都为建设科技强国指明新方向。

 

  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发挥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将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充分赋予科研人员,科研单位才能占据主动位置,进一步解放科研活力、释放创新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十年的时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资金管理的意见和措施,精准指向科研工作者的核心关切,减轻了科研人员的额外负担,提高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激活了科研创新的原动力。”西华大学科技处处长郎方年说。

 

  1.政策“开源”,科技创新再赋能

 

  2014年3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建立更完善、更符合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聚焦发展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同年12月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拉开了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的序幕。

 

  “从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到印发相关的意见和方案,再到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落实,整个过程虽然曲折但卓有成效。”郎方年说。

 

  这十年,政策不断完善。

 

  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党中央系统布局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建立了科技领域基础性制度的“四梁八柱”,重构了当前的科技计划体系,建立了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实现了国家层面的资源整合,解决了曾经为人诟病的“经费构成复杂、政策不一”“经费来源多元、底数不清”“监管主体多元、九龙治水”等资源分散、效率过低的问题。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政府部门不再参与到具体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去,而是引入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申报、评定和最终验收的相关工作,提高了项目本身的质量和项目执行的效率。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地相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积极配合,响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召,坚持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问出处,凡符合这样能用科技创新为国家作出实际贡献的导向和标准,就推出相应政策,为科研提供便利。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公开发布,进一步就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比如,项目经费不再“来得迟”,经费拨付进度大大加快;项目经费也不再“收得早”,按照合理的项目拨付计划,改进结余资金管理,只要完成任务目标和综合绩效,结余资金就可以留归科研单位使用。

 

  奔着问题去,瞄准症结改,“减负增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提高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受到广大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和点赞。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热工所副所长冯晓娟看来,“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断贴近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的需求,大大节约了科研人员的时间、提高了整个项目资金经费的执行力,同时也加快了整个科研项目的研究效率”。

 

  2.经费管理“瘦身”,科研人员“减负”

 

  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曾经,除了科学项目研究本身之外,压在科研人员身上的担子也并不轻巧。科研经费改革要求更加关注科研人员的需求,从细节入手减轻科研人员的事务性负担,不再为经费的事“伤脑筋”。

 

  “改革之前科研项目经费的申报是十分棘手的,在项目进行前很多事情都无法预料,例如要求我们上报自己计划的出差次数,购买的材料和数量,这些都很难在科研之前进行规划。”冯晓娟说。

 

  “不要让科研人员也变成财务人员。”郎方年表示,之前的科研项目经费从审批到最后的核算验收都是科研人员自身来完成的,由于科研时间的要求、科研项目进程的限制,很多科研人员都因为财务上的问题感到困扰和负担。

 

  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问题,联合开展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

 

  2020年,为持续巩固深化前期行动成效,并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出台,推出“减负行动2.0”,又瞄准了制约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的新“桎梏”,部署成果转化尽责担当、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服务和政策宣传等4项新行动。“刀刀见血”的改革措施,让困扰科研人员许久的问题迎刃而解。

 

  科学研究本身就是探索未知的复杂智力劳动,具有很多不确定性,充分尊重科学研究规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才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人”的费用比例可达50%以上,扩大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等等,这些改革举措不仅把科研人员从“写不完”的报表和复杂的审批流程中解放出来,“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更吸引了越来越多高端人才投身于科学研究之中。

 

  “我们现在项目研究中的经费比例预算,可以根据自己项目使用过程中的需求进行一些调整,给予了科研人员很大的信任。”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教授陈填烽表示,“科研经费改革之后,不仅在实际操作上给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空间,在精神上更加让科研人员感受到‘减负’和信任,这样可以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加快智力成果的转化。”

 

  3.改革踏上新起点,任重道远再出发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投入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科技研发投入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人均科研经费已与发达国家基本接近。持续增长的科研投入极大增强了中国科技实力,但科研投入的年年攀升也在提醒我们,只要增加投入就会轻易看到“追赶”效果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因此,进一步提升研发投入产出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改革还在继续!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管服’的大方向是对的,该放的必须放,该管的也必须管,要管得更好、管得更有效。”广东省科学院院长廖兵告诉记者,项目验收的财务审计中,还存在着与项目研究过程脱钩的情况,仍要瞄准审计过程,不能单纯靠最初的预算管理,要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项目验收的“全链条”,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效率。

 

  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深切感受到,这些年来,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比例越来越高了。“人才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要继续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动态监督,鼓励科研人员敢于创新、敢于挑战,不畏惧失败,但也不能消极对待科研过程。”廖兵补充道,监督机制,既要为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松绑激励”,增强科研人员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又要“严守纪律红线”,明确规定科技经费监管的要求,对有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和惩戒,对红线之内的科研人员采取更加包容的态度进行监管。

 

  改革,细节到位。可见,“放”与“管”并不相悖。

 

  “国家科研经费的管理,严格的财务制度是必要的,要避免科研人员乱花钱;但同时也要按照科研规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让他们安心从事科研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任晓刚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这是探索给科研人员真正“松绑”的改革举措,不妨多做一点尝试,看看具体效果。

 

  赋予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并不是一放了之;加强监管,也并不等于要束缚科研人员的手脚。正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教科文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韩凤芹所说,科研经费管理放权只是手段,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益才是核心目的。要平衡好“松绑放权”和“权责匹配”的关系,强化科研机构在科研经费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科研院所自身的人、财、物资源配置主体责任,强化科研院所负责人的职责担当。(记者 崔兴毅 通讯员 张宇昕)